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招標機構)受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買方)委托,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網點門楣LED顯示屏項目進行入圍供應商公開招標。
一、招標編號:
招標編號:0714-EMTC-3422
二、招標項目名稱及內容:
招標項目名稱: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網點門楣LED顯示屏項目
招標內容: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產生不多于5家服務供應商承擔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網點門楣LED顯示屏(戶外用屏)項目的工作;
投標人應針對本項目所有產品及相關服務按要求進行報價,不得有漏項,否則將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
(具體內容詳見 第六章 技術需求書)
服務期限:服務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4個月;
招標人將對實質性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并根據綜合得分排序確定本項目服務供應商(招標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和確定最終服務供應商數量)。成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項目服務供應商后,須承諾在提供服務期限內按照本文件提出的技術要求,滿足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本項目需求,否則招標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且不負擔所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招標人不承諾在供貨有效期內授予入圍供應商實際采購合同、不承諾年度內授予的采購合同總金額。
三、合格的投標人
1)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設備和服務的獨立法人;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注冊資金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符合國家法律規(guī)定,進行工商稅務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獨立法人;
3)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經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4) 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5) 貨物若是投標人生產或擁有的,則須提供中國光學光電子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證書及投標產品的相關檢測報告;
6) 貨物若不是投標人生產或擁有的,則須得到貨物原廠商和/或銷售權擁有者向投標人提供經銷該種貨物的正式"經銷證明"或"授權書"、貨物原廠商中國光學光電子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證書及投標產品的相關檢測報告;
7) 近三年內(2007年、2008年、2009年)具有國內金融服務業(yè)與本項目性質相同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8) 投標人必須承諾其所投產品在投入使用時符合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現(xiàn)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完全滿足本項目招標人的需求,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9)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10) 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買方為本項目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lián)。
四、購買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發(fā)售:
有意參加投標的單位可按以下時間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
發(fā)售時間: 2009年5月15日起,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節(jié)假日除外)
發(fā)售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1217室(北京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公主墳城鄉(xiāng)貿易中心背面)
售 價: 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郵寄費50元
投標時間及地點:2009年6月4日上午9:00,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開標時間及地點:2009年6月4日上午9:00,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聯(lián)系單位: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地 址:北京復興路甲23號電子大樓
郵 編:100036
聯(lián) 系 人:張凱 谷健
電 話:68296363、68296449
傳 真:010-68219596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帳號:00166108094001
電子函件: zhangkai@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