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受洛寧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委托,就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裝飾工程及設備采購安裝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xiàn)歡迎符合相應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裝飾工程及設備采購安裝項目,寧財采[2016]07-06號。
二、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備案編號:寧財采[2016]07-06號
三、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兩個標段,其中一標段為: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裝飾工程;二標段為: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設備采購安裝。
四、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預算金額:一標段:4057550.41元;二標段:2761080.00元。
五、招標項目簡要說明:
一標段: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裝飾工程
(1)項目概況:裝修面積約950平方米
(2)設計性質:會議型多功能廳(附屬展覽功能)
(3)項目地點:洛寧縣永寧大道與文昌路交叉口西南
(4)工 期:90日歷天
(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全部工程
二標段: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設備采購安裝
(1)項目概況:洛寧縣文化中心綜合樓報告廳燈光音響設備采購及安裝。
(2)主要貨物分項名稱及數(shù)量:
序號 |
主要貨物名稱 |
數(shù)量 |
技術要求 |
1 |
線性左聲道主音箱 |
6只 |
詳見招標文件 |
2 |
線性右聲道主音箱 |
6只 | |
3 |
左聲道功放 |
3臺 | |
4 |
右聲道功放 |
3臺 | |
…… |
…… |
…… |
六、合格投標人除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標段:
(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實力;
(2)項目經理要求: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證(不接受臨時建造師);
二標段:
(1)投標人需是國內注冊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及相應的經營范圍設備制造商或代理經銷商;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出具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書面授權書;
(3)投標人在開標時須出具產品質檢報告和產品CE認證證書。
投標人在開標時須提供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后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
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七、投標報名
7.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30分(北京時間)持以下資料:
7.1.1報名一標段的企業(yè)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和被委托人本單位繳納的本人社保證明原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及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并提供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后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原件及以上全部資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報名。
7.1.2報名二標段的企業(yè)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和被委托人本單位繳納的本人社保證明原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稅務登記證原件、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后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 原件、投標人是經銷代理商的還須提供由生產廠家出具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書面授權書原件及以上全部資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報名。
7.1.3備注: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已換發(fā)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的,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即可。
7.2報名地點:洛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洛寧縣永寧大道31號計生委四樓大廳)。
八、招標文件的獲取
8.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洛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洛寧縣永寧大道31號計生委四樓大廳)領取招標文件。
8.2 招標文件工本費每標段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6年9月9日10時00分。
十、投標文件接收和開標地點:洛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洛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一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洛寧政府網》、《洛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公告。公告期為自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十二、采購單位名稱:洛寧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 址:洛寧縣京寧路
聯(lián)系人:陰先生
電 話:18736310111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名稱: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洛陽市洛龍區(qū)瀛洲路與洛宜路交叉口建行東50米
聯(lián)系人:趙先生
電 話:0379-65260852
電子郵箱:474275125@qq.com
十四、投標人在參與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期間應及時關注本網站獲取相關澄清或變更等信息(如果有)。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8月18日